财务专员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发布于2019-03-08 二维码

1. 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和对账业务;

(2)严格执行报销手续和审核审批手续,办理发票等原始凭证审核业务;

(3)根据支票领用签发制度,办理支票签发、存兑、核销等业务;

(4)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法规,负责办理单位纳税申报有关事项;

(5)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报表的编制和应收账款的核对、汇报工作;

(6)妥善保管库存现金、空白票据、空白支票和各种银行凭证,负责日常台账的登记。

2. 应聘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会计、财务及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

(2)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熟练使用用友财务软件;

(3)熟悉国家财务政策、会计法规,了解税务法规和相关税收政策;

(4)熟悉银行结算业务和报税流程;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细心,有责任心,坚持原则,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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