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19年度引进海内外人才和特需人才公告
合肥学院是一所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开放式、国际化的一流应用型大学。建校伊始,就提出“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学校在校生1.6万余人。副高以上职称424人(其中正高130人),博士学位教师近300人。常年在校外籍教师20多人,4人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11人获得 "黄山友谊奖”。
学校是 "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全国第三批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100所“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单位之一,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战略合作伙伴。
学校占地面积1391亩,建筑面积54.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9亿元。学校有55个本科专业,国家特色专业5个、"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
学校2014年、2018年两次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2015年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015年10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学校。李克强指出: "合肥学院30年来的发展壮大是中德务实合作的成功典范" ,用 "三十而立、卓有成效、根深叶茂" 概括了中德合作共建合肥学院三十年的成果,寄予再创“中德合作未来更辉煌的30年”的期望。德国总理默克尔称赞合肥学院是“中德近30年合作的光辉典范”。
为了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海内外引进人才和特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条件
合肥学院2019年度引进154名海内外人才和特需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学院2019年度引进海内外人才和特需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合肥学院2019年度海内外人才和特需人才汇总表 | ||||||
部门 | 专业方向或研究领域 | 学历学位及职称 | 人数 | 岗位 | 备注 | |
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机械工程类(智能制造、机器视觉、机器学习、数字化仿真等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
控制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机协作等方向)、仪器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
微电子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电气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信息处理、信号检测与处理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产学研合作 | ||
机械类(精密、超精密机床设计等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产学研合作 | ||
机械类、电子类、电气工程类、自动化类 | 博士研究生 | 6 | 教学科研 | 在德国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机械类、电子类、电气工程类、自动化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大数据类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智能控制、智能信息系统、物联网等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网络信息安全类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自动化、控制工程、机械制造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产学研合作 | ||
数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统计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安全、信息系统 | 博士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在德国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数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在德国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自动化、控制工程、机械制造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产学研合作 |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产学研合作 | ||
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 | 土木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建筑学类(绿色建筑、建筑学类等)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
交通运输、智慧交通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电子、计算机、工程测量、桥梁工程、铁道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产学研合作 | ||
建筑学、交通运输、土木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 | 5 | 教学科研 | 在德国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交通运输、智慧交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建筑学类(绿色建设、建筑节能、力学类等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 | 实验教学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生物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发酵分离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
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加工或功能食品开发等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天然物分离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
材料工程、生物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产学研合作 | ||
环境工程、机械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产学研合作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产学研合作 | ||
生物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在德国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博士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在德国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环境学类、生物学、化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 | 实验教学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产学研合作 | ||
环境工程、物理化学、机械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产学研合作 | ||
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 | 材料类、化工类 | 博士研究生 | 4 | 教学科研 | 在德国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高分子、有机化学、能源化工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在德国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产学研合作 | ||
高分子、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产学研合作 | ||
材料类、化学化工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艺术设计、创意艺术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本硕博专业为工业设计(产品设计)。 | ||
工程设计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教学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类、统计学类、管理学类、物流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9 | 教学科研 | ||
经济工程类(博士为经济学类专业,本科或硕士阶段为 | 博士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
投资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
管理学类(物流、供应链管理)、经济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4 | 教学科研 | 在德国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工程管理、不动产管理、能源经济、经济工程类(电子、机械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 | 实验教学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 | 语言类、汉语国际教育、文学类(中国现当代文学或文艺学) | 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科研成果丰富) | 3 | 教学科研 |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能用英语或德语交流 | |
新闻传播类 | 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科研成果丰富) | 3 | 教学科研 |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科研成果丰富) | 1 | 教学科研 | ||
德语、对外德语类 | 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科研成果丰富) | 2 | 教学科研 | 或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旅游与会展学院 | 管理学类(酒店管理方向、会展经济与管理等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经济学类、商科类、旅游学类、会展经济与管理类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在德国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
心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历史学(中国近现代史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与党的建设方向等)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担任一届辅导员。中共党员(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通知》教社科[2015]3号)文件精神) | |
中德应用型高等教育研究与交流中心 | 高等教育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
教育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本科、硕士或博士任一阶段在德国取得学历学位 | ||
教育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在德国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教育学、工程类、材料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岗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中德基地管理办公室 | 专业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岗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中德基金管理办公室 | 专业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岗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中德应用科学学院 | 专业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岗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中德高校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 专业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岗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中德人才交流中心 | 专业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岗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中德校企协同创新中心 | 专业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岗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中德青年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 专业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实验教学岗 | 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合计 | 154 |
引进对象:
1、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2、高校系列教授;
3、高校系列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如属紧缺专业或教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以是硕士研究生);
4、特需人才(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一)国内人才
1、国内人才类别
第1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院士。
第2类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第3类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4类人才:紧缺专业、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如属紧缺专业或教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以是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 引进人才的成果要求:在教学、科研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业绩。
3、引进国内人才待遇
学校为人才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列入财务预算,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学校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校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工作满8年后,安家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其标准如下:
人才类别 | 安家补贴 | 科研启动经费 |
第1、2类人才 | 面议 | 面议 |
第3类人才 | 30-40万元 | 自然科学类:不超过30万元 |
第4类人才 | 25-30万元 | 自然科学类:不超过20万元 |
(二)海外人才
1、海外人才类别
第1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2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本研究领域从事教学、科研、研发或企业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有产学研合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3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为学校学科建设急需,且学术成果较为突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4类人才:特需人才。(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海外人才引进待遇
学校为第1至第3类人才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列入财务预算,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学校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校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工作满8年后,安家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其标准如下:
人才类别 | 薪酬待遇 | 安家补贴 | 科研条件 | |
博士研究生 | 第1类人才 | 面议 | 面议 | 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创业环境 |
第2类人才 | 年薪26万元起(税前),优秀者面议 | 35万元 | 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创业环境 | |
第3类人才 | 年薪24万元起(税前),优秀者面议 | 30万元 | 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创业环境 |
注:年薪采用“工资+绩效”方式发放。
四、聘用方式
对具有博士学位急需专业的研究生、高校系列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如属紧缺专业或教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以是硕士研究生)和特需人才(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实行编制内聘用。
五、引进程序
1、应聘者报名,接收简历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合肥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可从合肥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填好后将文件名改为“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中国科学人才网”,如“建工系-教学-张三-建筑学-博士-北京大学+中国科学人才网”,通过发电子邮件(rczp@hfuu.edu.cn、hfxyrsc@163.com)的方式进行报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大小控制在1M以内,邮件标题亦为“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
2、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收到应聘人员的简历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3、遴选:遴选采取试讲或专题讲座形式进行。各考核组在考核后提出拟录用(聘用)意见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的原则。校长办公会审议、体检、考察、公示等。
4、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和考察合格的,学校人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其他人才开具接收函,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人才报名表等材料。
3、人才引进在聘期内实行聘期目标考核。
七、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158077
Email:rczp@hfuu.edu.cn、hfxyrsc@163.com
网址:http://www.sciencehr.net/uploads/hefeixy/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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