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伊春市“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量:423 二维码


为深入落实“龙江人才振兴60条”“龙江创新发展60条”以及伊春市“1+N”人才政策,根据《伊春市“党政储备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现在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期间,同步组织开展“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工作,特此公告。

一、引进对象

(一)国内14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二)本科曾就读于国内14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的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注:1.以上所指的“应届毕业生”为2024年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14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的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岗位计划

岗位1:文史哲类4人;

岗位2:经济金融法律类4人;

岗位3:综合管理类4人;

岗位4:农林环境类6人;

岗位5:工程技术类4人;

岗位6: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4人;

岗位7:公共事业类4人。

岗位8:引进博士研究生,人数不限。

(专业分类详见公告附件)

三、开考比例和考试方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一般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四、引进程序

网上报名、确认资格、集中面试、考察体检、落编入职。

五、管理使用

“党政储备人才”实行“五统一”管理:

统一引进。以伊春市“党政储备人才”名义统一引进,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编制来源为市本级事业编制“周转池”,锻炼期内编制可落在伊春市人才工作中心。

统一锻炼。新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选派到市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不超过2年的基层锻炼,重点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信访维稳、乡村(林场)振兴、旅游发展、森林防火等领域工作。

统一培养。“党政储备人才”的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整体规划,并定期组织专项培训;纳入年轻干部储备库,推行导师帮带制度,建立成长档案,制定培养计划、定期谈心谈话。

统一考核。伊春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定期从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纪律作风、工作绩效、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日后选派任用的重要依据。

统一选派。锻炼期满,依据专业特长结合考核结果,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调转到市直事业单位,如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后表现优秀的,可按规定适时调任市直部门公务员;自愿留在基层且表现优秀的,符合条件后,可按规定适时调任县(市)区部门公务员岗位或推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自愿到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工作的,采取“事业编企用”的方式,保留事业编制2年。

六、政策待遇

对到伊春市参加“党政储备人才”引进的考生,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

生活补助:新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分别给予2.4万元、1.8万元生活补助,补助期限3年。

住房保障:新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服务满3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

服务保障:经人才认定,累分类享受子女就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交通出行、景区游览等服务保障措施。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2024年4月26日17:00。

报名方式:通过指定网站集中报名,网址详见《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公告》(https://www.yc.gov.cn/ycsrmzf/c101987/202403/347527.shtml)。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公告》执行。

    


 

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7日


附件:2024年伊春市“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