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引领区,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青岛西海岸新区决定引进优秀党政干部储备人才,面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聘2024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有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区情简介
青岛西海岸新区是2014年6月3日国务院批复设立的第九个国家级新区。获批以来,地区生产总值相继跨过3000亿元、4000亿元台阶,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4692亿元,位列19个国家级新区前三强,贡献了青岛市1/3的地区生产总值、海洋生产总值、规上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和外贸进出口额,荣获国家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先进区等70余项国家级荣誉。
新区承担着经略海洋、军民融合、自贸试验区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四大国家战略使命,获批以来,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8%,高标准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青岛港货物、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跃居世界第四、第五位;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获评“中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园区”,步入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一梯队;承接国家和省市改革试点142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等重大试点任务扎实推进;全力推进“双招双引”,市场主体达到43.4万户,人才总量超过80万人。新区高标准打造影视之都、音乐之岛、啤酒之城、会展之滨四张“国际名片”,高水平举办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青岛国际啤酒节、青岛影视博览会等高端会展活动,获评中国十佳会展名区、全国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区。新区着力塑造“新时代幸福美好生活态”,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获批以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305所,妇女儿童医院、肿瘤医院等9个重大项目快速推进,青大医学医疗中心落户;构建“需求驱动”就业服务模式,荣获全国最佳促进就业城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506元。
二、选聘数量
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直事业单位计划选聘50名左右、街道所
属事业单位计划选聘45名左右、镇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选聘25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聘工作情况确定。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
(六)现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3年12月底前能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综合表现比较突出,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得过优秀毕业生、各类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中共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10.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1.现役军人;
12.独立院校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信息(2023年12月6日9:00-12月11日16:00)。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登陆报名网址(http://url.jiuyejie.cn/xha/gbcb.php),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西海岸新区2024年引进优秀党政干部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在提交报名前多次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2.查询初审结果(2023年12月6日9:00-12月12日16:00)。资格审核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2月11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员在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面试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在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面试时需携带加盖所在院系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的《登记表》交现场工作人员。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到人选所在高校组织开展。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视情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聘问题的拟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对发现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选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管理培养
1.选聘人员由青岛西海岸新区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全区内统筹调配使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定级。建立选聘人员跟踪管理制度,根据选聘人员个人情况和专业特长,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实践历练、建立导师制等方式,定期组织主题论坛、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和系统培养。
六、相关待遇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首次来青就业创业并且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发放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的,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对于新引进的研究生,在发放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同时,新区按硕士研究生2400元/年、博士研究生3600元/年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七、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本次选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2.就业协议签订后,未经青岛西海岸新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解约。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不按时报到视为违约,可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3.参加选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西海岸新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8562803179;
咨询电话:0532-85179335,17667657970(选聘期间开通);
监督电话:0532-86989357。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
青岛西海岸新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