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北大财政所",英文简称CIEFR-China Institute for Educational Finance Research)由财政部、教育部和北京大学于2005年10月27日共同设立,为我国第一所专门致力于教育财政研究的学术机构。北大财政所的成立是中央政府部门与著名大学合作尝试科学研究体制机制创新的有益探索。主要承担财政部、教育部等政府部门委托的重大项目,组织大量前沿性与严谨的实证研究,以服务于我国教育财政政策的制定。北大财政所的发展目标是努力建设成为中国教育财政领域最重要的思想库和能力建设基地,以推动中国教育财政改革乃至公共财政改革为己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紧密结合国情,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组织与推动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各类教育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的交流与对话,提高国内教育财政领域的整体研究水平。
北大财政所的研究范围覆盖教育领域的各个层级和类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本所追求多学科交叉的研究策略和研究方法,力求对教育财政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最近,"高校科技创新研究项目"将招聘博士后1-2名,以深入开展相关的研究。
一、岗位性质
博士后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按时出站。如科研工作需要,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延期。但在站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期满出站。
二、工作任务
1、独立开展与高校科技创新等相关的政策分析和研究,独立组织和实施相关调研,独立撰写研究报告和研究论文;
2、配合负责老师完成相关的分析、研究和调研任务。
三、招聘条件
1、能够全职在所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国内外著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2年之内;
3、具有与科技政策相关学科的专业背景,同时本科阶段学习理工科。能够熟练运用经济计量分析方法;熟悉抽样调查方法及问卷设计;掌握实地访谈和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方法;
4、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课题组织能力;
5、身体健康。
四、薪酬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所有相关待遇。此外,根据工作绩效,对于成绩突出者,享受与本所助理研究员相当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期限
常年招聘,招满为止。
六、招聘程序
1、在截止日之前请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所有资料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r@ciefr.pku.edu.cn,并注明"博士后应聘"):
(1)详细的个人简历和求职陈述信;
(2)代表性学术论文、著作1-2篇/部;
(3)三份专家(副高以上职称)推荐信;
(4)个人研究计划;
(5)学位证书扫描件。
2、本所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一个月内通知申请者是否参加面试。面试时,须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个人资料原件;
3、录用决定由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委员会在面试后一周内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