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潍坊市“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选调公告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22-12-09 浏览量:608 二维码

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潍坊市决定继续组织实施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简称优才计划),公开选调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全市共计划选调947(选调职位及计划见附件1,其中面向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023QS榜单前200名高校选调423面向全国普通高校选调524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选调职位,选调范围见《2023年潍坊市优才计划选调报考手册》(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截至2022121日,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七)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12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7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报考潍坊市直职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②2023QS榜单前200名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全国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并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

报考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职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2023QS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生全国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九)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已在潍坊市(含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9.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12169:00—122617:00

2.提交报名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wfzzb.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2023年潍坊市优才计划选调专栏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选调单位包括潍坊市直、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选调职位包括AB两个类别,其中A类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023QS榜单前200名高校职位,B类为全国普通高校职位。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2121611:001227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3年潍坊市优才计划选调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诚信承诺书》。

(二)初选

初选具体方式、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报考者须达到选调主管部门确定的初选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复试环节。A类职位按复试人数与选调计划5:1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B类职位3:1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进入复试范围人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复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提报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复试资格。复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空缺名额按照初选成绩依次递补。

(四)复试

复试具体方式、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按照初选、复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复试成绩也相同,将组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报考者复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复试结束后,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根据职位空缺和实际需求,可视情况组织潍坊市优才计划选调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进行第二轮选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察。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客观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条件等内容。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选调人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不作为拟选调人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初选、复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调人选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选调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基层锻炼。潍坊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除教育类选调职位)参加工作后,统一组织到基层和重点项目一线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锻炼结束后,一般返回选调单位工作。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

(三)后续管理。选调人员由市、县组织部门统一管理,纳入潍坊市优才计划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选调人员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调任等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选调到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和市属开发区的不设最低服务年限,选调到其他县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待遇

选调到潍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纳入市直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此外,还享受以下待遇:一是基层和重点项目一线锻炼期间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每人每月分别按照5000元、1500元、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二是根据《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潍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潍发〔202232号)等规定,对纳入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2万元、8万元购房补贴。

选调到县市区、高新区、峡山区工作的,纳入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并按相应人才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选调到滨海区、综合保税区工作的,纳入全员岗位聘任管理,执行相应人事和薪酬等各项管理制度。

六、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关说明

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  2023年潍坊市“优才计划”选调职位及计划(市直).xlsx
         2附件2  2023年潍坊市“优才计划”选调报考手册.doc
         3附件3  2023年潍坊市“优才计划”选调咨询电话.doc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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