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2年度面向部分高校 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21-10-19 浏览量:7120 二维码


山东省2022年度面向部分高校

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我省面向部分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力度,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加强选调生选育管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开展2022年度定向选调生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山东省定向选调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关专业,2022QS(全球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Quacquarelli Symonds)排名前100所等高校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实施。

定向选调工作分期分批开展,先期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开展。选调职位及计划见附件。其他定向选调职位及计划另行发布。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比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三)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因疫情影响未就业的2021届全日制毕业生,经学校推荐,可以报考。截至20211031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2022年底前取得)。

(四)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综合表现比较突出,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优先选调。

(五)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六)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独立学院不列入选调范围。

(七)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11、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十)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三、报名和考试

(一)填报志愿方式

职位计划分AB类(省直济南和青岛市岗位A,其它地市岗位B),每人在2类岗位中各填报1个志愿,考试成绩在2个志愿中均有效。如果出现考生在2个岗位排名第一情况,在征求考生意见基础上确定录用职位。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信息(10269:00—11116:00)。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http://www.dtdjzx.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录用选调生”中的“专额定向选调职位报名入口”登录报名。提交报考信息,在AB类岗位计划中,分别填报报考职位,点击报名确认后,等待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02611:00—11116: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11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22年定向选调职位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查盖章后,笔试时交给工作人员。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职位的报名人数形成竞争方可开考。被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填报情况不实、违反报考规则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和考察

1、笔试。116日,地点设在考生所在高校。报考人员于115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推荐报名表》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等,满分为100分。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于118下午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察人选,竞争比例达不到1:5时,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考察范围。

2、面试。1110日—15日,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形势,采取集中面试或线上视频方式进行。面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拟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考察。1110日—22日,考察组与进入考察环节人选的同学、老师或院系负责人进行谈话,全方位了解人选有关情况。同时,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

4、递补和调剂。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调人选空缺时,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对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且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本人意愿适时进行集中调剂。递补调剂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在北京、上海、济南等地具有相应资质医院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已公示人选不得再报考其他定向和常规选调职位。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反报考规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六、培养管理

(一)岗位安排。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录用后安排在省、市、县级机关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录用单位。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基层锻炼2年,优先安排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扶贫工作重点村或第一书记帮包村工作。其中,市级及以下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省直机关选调生到村任职1年后,再到乡镇(街道)锻炼1年。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县级组织部门安排一名思想好、作风正、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对其进行思想引导和工作指导。基层锻炼期满,返回选调单位工作,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

(三)培养提升。将选调生培训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正式到岗前,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转变角色。强化理论教育和能力提升,省、市组织部门每年组织推荐优秀选调生参加各类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性修养培训班。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选调生示范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定期组织选调生参加各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实践锻炼,有计划统筹安排岗位轮换,通过挂职锻炼、参与重大工作专班、到先进地区企事业单位实践等方式,为选调生历练成长搭建平台。

(四)政策保障。在基层锻炼期间,根据有关要求发放生活补助。省直定向选调生每人每年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市直定向选调生工作经费按各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录用单位为选调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定向博士选调生工作满四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在省内统筹安排。符合当地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具体政策见附件3

七、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

“灯塔—党建在线”网站为本次选调工作的报名网址,咨询电话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报名期间,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附件:1、山东省2022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A(省直、济南和青岛市

2、山东省2022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B(其他14市)

3、山东省各市适用选调生人才政策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211019


附件1、山东省2022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A(省直、济南和青岛市).pdf
附件2、山东省2022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B(其他14市).pdf
附件3、山东省各市适用选调生人才政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