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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求职:不得不防的招工陷阱

来源:默认时间:2017-10-10浏览量:192 二维码

眼下,又到了大学毕业生的求职旺季。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利用大学毕业生们社会经验的欠缺,采取各种不道德甚至非法手段,欺骗大学毕业生以获取利益。因此,对于刚刚走出象牙塔、初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们来说,在求职过程中务必保持一份理性和警惕,避免落入招工陷阱之中。

仔细分析曾经发生的相关案例,那些打着招聘旗号行使诈骗的不法分子,往往会在不少地方留下破绽,而这些异常也成了辨别是否存在诈骗的一个信号。

报酬丰厚,高得离谱

来自江西上饶的小江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去年大学毕业后,小江到宁波求职,其间收到一条梦寐以求的招聘广告:“工作轻松,月入万元不是梦想”“半年圆你买房买车梦”。小江入职后,公司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便让其匆匆上班——走街串巷推销产品。而当小江索要工资时,却被公司告知,因其没有完成每月10万元的销售底线,只能领取每月1000元的最低工资。直到此时,小江才知道上当受骗,自己不过是公司的廉价苦力。

【说法】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无疑是为了获取利润。如果入职大学毕业生所创造的利润低于其所开出的工资,自然有着极大的“钓鱼”嫌疑。作为应聘大学毕业生,应当了解该行业的薪资水平,客观认知和评价自己的能力,理智判断用人单位提供的薪资是否有违常理,冷静分析自己的付出是否能够获取用人单位开出的对价,如果实在悬殊,基本可认定不靠谱。

登记、注册和经营地址不一

家住北仑的小朱去年大学毕业后急于找工作,由于多次碰壁,她不得不采取“先就业再择业”的方法,并通过街头广告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但上班两个月,公司却没有发给她一分钱工资。去年国庆过后她前往公司上班时,竟然发现公司一夜之间人去楼空。查询发现,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在杭州,而自己所在办公地其实是该公司临时租用的场所。小朱后来追踪到杭州,在当地工商和劳动部门的帮助下,找到这家公司的实际负责人,经过交涉,终于要回了两个月的工资。

【说法】

企业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现象并非个别,但登记、注册地如同一个人的户籍地一样只能有一个。大学生在寻找工作时,不妨先登陆工商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查看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有无异常经营警示等。

若发现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且公司在登记地形同虚设、在实际经营地办公条件不完备等,应审慎入职。

多块牌子,一套人马

去年7月,刚大学毕业的小胡根据一则招工信息,找到某投资公司所在地时,看到墙上挂着三个不同公司的牌子,便向招工人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对方称是多块牌子、一套人马经营。之后,小胡被公司录用,但对方找了个理由,称要过半年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当月底,小胡在外出谈业务时遭遇车祸受伤。当他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时,公司却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认为小胡可能系另外两个公司所聘。而另外两个公司虽承认在7月份招聘过员工,但并不包括小胡。

【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劳动者面对争议有义务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本案中的三个公司,其中一些人员互相兼职,但公司又各自独立,小胡之所以在此案中陷入被动,原因在于,他没有与对方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无法确认自己究竟是哪家公司的职工。

导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专家张志旺律师表示,求职的大学毕业生除了要对以上几种情况保持警惕,在现实生活中,还发生过另外几种异常情况,也应引起大学毕业生警觉,避免个人权益受损。一种是用个人账户支付工资,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是,对方会以此为理由,拒绝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甚至因此而拖欠薪金。还有一种企业,股东频繁变动,经营方向朝令夕改,对求职大学毕业生来说,这也是一种不宜入职的信号。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各类纠纷频频,诉讼不断,不管企业是主动起诉,还是遭人诉讼,至少说明其麻烦较多,对此类企业,也要有所防范。

张志旺建议,大学毕业生们求职时,不妨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看企业是否涉诉,有无不诚信用工、有无拖欠工资等行为,也可以登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看其有无被强制执行、是否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