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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全面放开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来源:转载时间:2015-09-22浏览量:1008 二维码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出台《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指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是《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首要任务,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对于加快实施“一融双新”工程,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具有重要意义。《方案》明确了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原则,制定了科学的任务目标。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数量目标、户籍制度改革目标和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保障目标。

到2020年山东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在落户数量方面,《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并根据大中小不同规模的城镇,合理分解了落户数量目标。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要求各市要年底前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到2020年,建立起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在就业保障方面,每年对48.5万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16.5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

在落户方面,要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因地制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地落户标准,济南、青岛要全面放开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不断提高大学专科、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将部分人口多实力强的小城镇培育成新生小城市

《方案》进一步提出增强各类城镇人口吸纳能力。做大做强中心城(镇)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创新、绿色、智慧、人文”为方向,建设和谐宜居城市。大城市要全面降低落户门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就业容量,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着力改善交通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夯实产业基础,改善营商环境。强化城镇密集区内中小城市、小城镇与中心城市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连接、产业分工协作联系,将部分人口多、实力强的小城镇培育成新生小城市。

延伸阅读 专科生在青工作两年就可落户

外地专业毕业生在青岛就业两年就可以落户岛城,比以前减少一年。在黄岛区、红岛经济区就业的,社保缴满1年,即可将户口迁过来。新政策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下发《关于青岛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下放权限、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的原则,外地专科毕业生在青就业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 

按照通知规定,毕业生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青岛红岛经济区)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的,在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及派遣手续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正规就业手续,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持被聘毕业生的毕业证、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签满两年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缴满两年的“个人参保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审核手续。这比往年的落户时间缩短了一年。 

在黄岛区(不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岛红岛经济区就业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以上流程及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审核手续。 

毕业生到各区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已就业毕业生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不需再到人社部门开具落户通知书,减少了办事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