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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办理回省二分手续的通知

来源:转载时间:2017-06-06浏览量:1611 二维码

 

各学院、毕业生: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流向统计工作,现将毕业生办理回省二分手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回省二分是指毕业时没有落实个人户口和档案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根据国家政策凭报到证将户口和档案迁转回生源省市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办理回省二分手续不影响就业率统计。

二、参加回省二分有以下几种情况:

1.目前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且未办理户档留校的毕业生须办理回省二分报到证,将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今后落实单位后,由当地就业指导中心或人社局继续派遣。

2.已办理出国退出就业的毕业生,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最新政策规定,从去年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再接收留学应届毕业生的户口,根据户口和档案不分开的原则,选择留学的毕业生需办理回省二分手续,将户口和档案转回原籍存放。

3.未办理户档留校暂存手续,毕业后准备继续考研、出国的毕业生,办理回省二分,将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

4.已落实工作单位,但用人单位已明确表示不能解决工作地户口的毕业生,须办理回省二分,将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

5.根据北京市教委相关要求,北京生源毕业生如毕业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办理回省二分,派遣至生源所在地人社局,落实工作单位后,由人社局派遣。

三、请各学院由专人负责组织填写工作,认真核实每个毕业生填写的“2017届毕业生回省二分申请表”(附件一)。

四、回省二分表派遣单位名称请参照 “毕业生回省二分单位对照表”(附件二)填写,因关系到户口和档案转接,派遣单位名称不可有错别字,否则无法落户档。

五、请各学院在2017615日前将申请表和“2017届毕业生回省二分汇总表”(附件三)统一交到就业指导中心(求真楼313,联系人:朱庆,电话:64493898),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huqing@uibe.edu.cn

附件一:2017届毕业生回省二分申请表.doc

附件二:毕业生回省二分单位对照表.xls

附件三:2017届毕业生回省二分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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