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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转载时间:2017-03-06浏览量:472 二维码

各学院、2017届毕业生:

为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5]143号)的文件精神,做好我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我校2017届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

(一)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三)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具有以上情况一项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此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程序

(一)毕业生填写《 2017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交至学院。

(二)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校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属网点开立的有效账户(卡号)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标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三)学院审核

1.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并在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原件返回毕业生本人。

2.请将本院申请补贴人员名单汇总,将汇总表(附件2)和毕业生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毕业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账户(卡号)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签字的承诺书于3月9日(周四)16:00前交到求真楼313。

3.因北京市人社局今年统一使用系统报送,系统需上传低保证(或残疾证)、身份证、银行卡、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图片,因此学院统一收集相关材料照片,统一报送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邮箱:zhuqing@uibe.edu.cn)。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64493898邮箱:zhuqing@uibe.edu.cn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承诺书.doc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