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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全面启动

时间:2011-04-12浏览量:1791 二维码

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全面启动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

总参谋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启动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入伍预征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从412日至712日,报名参加入伍预征的高校应届男生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n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一、征集对象:

1、学历要求: 国家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

2、预征报名对象: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3、年龄要求: 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二、优惠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412日至712日,高校应届毕业生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网上报名结束后,高校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病史调查、是否具备毕业资格、学费补偿代偿情况等进行预审。”其他内容还要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在高校集中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通知预征报名人员参加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2、优先审定新兵: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预征对象入伍。

3、优先安排使用:县级征兵办公室分配新兵去向时,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4、补偿及代偿: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有关规定执行。高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报名应征入伍时按规定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被批准入伍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由其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第二年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关办法,作为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5、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6、就业安置优惠:被批准入伍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能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入伍流程:

1、网上报名阶段:412日至712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2、初检初审阶段:7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3、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4、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5、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另,2011年女兵征集工作预计将于9月底开始。征集报名对象为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具有高考成绩)、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9月底至1030(系统报名时间延长至111018),应征女青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1112日至1114日,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持此表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详情请登录http://zbbm.chs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