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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9届毕业生三方协议的通知

来源:大学生就业时间:2018-11-01浏览量:4772 二维码

各学院、2019届毕业生:

根据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安排,方便我校毕业生合理安排求职时间,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生三方协议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三方协议的相关规定

北京地区三方协议全称为“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根据国家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用人单位、培养单位应当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        申领三方协议范围

我校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和档案在我校的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毕业生。

三、       申领三方协议流程

1.      毕业生申领三方协议前须已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毕业生应聘非生源地单位时,用人单位须有能力帮助毕业生申请解决户口和档案问题。如若单位明确不接收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可不与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2.    毕业生登陆我校就业信息网(http://career.uibe.edu.cn/),提前一天预约并上传单位录用相关证明材料。

3.    预约之后,毕业生持学生证或E卡可在每周一、三、五下午2点-4点到求真楼317办公室领取。

四、       其他情况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18〕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就读的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9号)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外经贸学党发〔2017〕92号)的相关规定:

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领取三方协议时须持定向培养协议。

2.    港澳台毕业生直接持用人单位录取函到求真楼317办公室领取三方协议。

3.    考研并且已被院校接收录取的毕业生,除满足第三条第一款条件外,还须经录取院校招生部门同意,方可申请领取三方协议。

为保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权和双方权益,我校2019届毕业生三方协议开始发放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下午2点,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求职进度。如毕业生同学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三方协议申领方面的问题,可直接到求真楼317办公室咨询。

各学院要及时将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和流程通知到本院毕业生,同时提醒本院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要深思熟虑,签约后认真履约,自觉维护贸大毕业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联系电话:64493898/2179,朱老师、辛老师。

招生就业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