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创业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默认时间:2018-06-07浏览量:386 二维码

校内各单位、各教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创新创业科研热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科研氛围,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进一步推进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力度,着力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学术研究,现决定启动2018年度创新创业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并将具体通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题申报对象

面向我校全体正式在编专职教师、科研或党政管理人员。

二、申报课题要求

1、课题研究方向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域,探索文科类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路径。

2、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对学术前沿动态的把握,学校总体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需要,选择提供的命题或进行创新创业领域自主命题。

3、项目经创新创业课题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立项,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向获得立项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下达立项通知书,以便负责人及时组织课题研究。课题结项以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最终结项依据,原则以正式发表的SSCI/SCI/A&HCI/EI期刊/CSSCI期刊论文为重要结项参考依据。

4、原则上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创新创业课题,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应同时为1项以上创新创业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应同时参与2项以上创新创业课题研究。

5、中心鼓励跨单位或跨学科组成团队联合申报。

6、创新创业科研课题的申报及日常管理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专人负责,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课题负责人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出年度预算,预算经费经审核后予以拨付。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一览表》及我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当年经费当年使用,不可跨年使用,当年剩余经费中心将予以收回。

7、课题负责人有义务对课题进度、研究质量和经费使用负全面责任,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完成期限(不超过3个月),课题负责人须在结项之日前1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审批。无正当理由逾期1个月不能完成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应及时作出撤项处理,并通知课题负责人。

8、课题完成后,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创业课题结项报告书》,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方可结项备案。

三、申报课题类别及范围

课题类别分为:1、慕课;2、教材;3、项目;4、课程;

课题包括但不限于:1、创新创业示范性“双一流”高校建设;2、国家化高水平创业学院建设路径探讨;3、创新创业教育;4、创新创业课程体系设置;5、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6、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路径研究;7、创新创业师资培养及建设工作;8、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模式。

四、课题申报注意事项

1、已承担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各类校级同类科研课题且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创新创业课题。

2、课题论文应遵照学术论文规范,题目、作者信息、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齐全,字数在8000字以上。

3、课题申报时间:请有意向的负责人于2018年7月14日前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创业研究启动项目课题申请表》纸质版2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及相关补充说明材料、汇总表报送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求真楼315),电子版上传至xiongxin@uibe.edu.cn。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64493992。

特此通知。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8年6月1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创业研究启动项目课题申请表.doc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创业课题结项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