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创智青羊杯”第二届全国财经类高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默认时间:2017-09-12浏览量:570 二维码

各同学:

为进一步激发财经类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财经类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财经类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交流平台,定于2017年7月至11月举办“创智青羊杯”第二届全国财经类高校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创新创业时代  迸发财经学子活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结合财经类高校学科特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财经院校学生造力,激发创新思维、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打造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财经高校模式”,建立健全财经类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交流平台。

三、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财经分会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承办: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协作组

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和创业导师顾问团,由组委会聘请各相关业界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以及创业辅导工作。

四、参赛项目

本届大赛的参赛项目分为“金融+”创新创业项目和“服务+”创新创业项目。

“金融+”创新创业项目应立足传统金融行业和新兴金融行业,通过金融工具、金融技术、金融服务创新;“服务+”创新创业项目应围绕“服务+”其他行业,通过服务创新,构建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其团队负责人须为财经类高校,或其他院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MBA、留学生等,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之后毕业)。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全国“互联网+”创业大赛和全国“创青春”创业大赛铜奖以上(含铜奖),以及第一届财经类高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赛事流程

7月15日:官方网站(www.cjcy.ol.cc)开通,报名通道开启;

9月10日前:报名截止,报名通道关闭;(暂时推迟至9月30日24时关闭)

9月15日前:初赛,学校自行组织,每校可推报不多于3个(含3个)项目参加复赛。

9月20日前:复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商业计划书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60件左右作品来蓉参加决赛;

10月30日前:决赛。入围决赛的项目到西南财经大学进行现场比赛,角逐一二三等奖。

七、大赛奖励

大赛拟设特等奖 1名,各奖励创业梦想金 50000 元;一等奖 5名,各奖励创业梦想金 10000 元;二等奖 10 名,各奖励创业梦想金 5000元;三等奖 14名,各奖励创业梦想金 3000 元,并颁发获奖证书。拟评出10家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