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工作的通知

来源:转载发布时间:2018-05-31浏览量:809 二维码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我校毕业生离校准备工作已开始,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是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及《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党员管理与监督细则》(外经贸学党发[2011]21号),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在离校前需全部随本人迁出。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基层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应向学院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参见附件3《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参考样表),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与附件3表格一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2. 各单位指派专人填写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表必须涵盖全体毕业生党员,登记表包含五个子表格:1)“京内”,指党组织隶属关系在中共北京市委的接收单位,如:北京市各区、县、局、总公司党委,在京高等院校党委(个别除外,如中青院、社科院等),市直属事业单位党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国家机关等;2)“京外”,指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在中共北京市委的接收单位,如:北京市以外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北京市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党委各工委(京外高等院校)、国资委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及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及其省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具体咨询接收单位);铁路、民航系统党组织;兵团党委及各师党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等; 3)“本院”,指毕业生党员继续在本学院学习、工作的;4)“校内”,指毕业生党员到我校内其它单位学习、工作,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它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5)“出国留学人员(关系暂存学校)”的。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周一)前将填好的登记表发到组织部邮箱(zuzhibu@uibe.edu.cn)。

3. 各单位做好网上接转组织关系工作。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需要通过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的“党员支持服务系统”(即“党员E先锋”)完成,包括京外范围接转组织关系和北京市内接转组织关系。“京外”接收单位(参见本通知第“2”条说明)的毕业生党员在学院完成系统转出后,由组织部审核并统一打印纸质版介绍信(请注意转往外地的毕业生党员,接收党组织关系的抬头必须是县级以上单位的党组织);“京内”和“校内”接收单位(参见本通知第“2”条说明)的毕业生党员直接由学院通过系统在网上接转党组织关系,不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提请各单位特别注意:一是办理网上接转组织关系时,务必提醒学生确认好“抬头”和“转入单位”等相关信息;二是系统中“目标党支部”选择尽量详细,若无支部匹配信息,可在备注栏注明具体转入单位;三是介绍信有效期均开具为90天;四是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收至2018年6月;五是“京外”介绍信回执由基层党委录入,“录入回执”功能暂时放在“已处理”状态中(转出市外必须录入回执才能完成转接)。

各单位可结合毕业生党员实际情况,6月起可分批在网上操作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组织关系转接系统注意事项及更新说明”见附件4)。

4. 6月中下旬组织部根据各单位完成情况将开具好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京外”接收单位)分批次统一发到各学院,请各学院领取时务必携带网上已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党员名单(需加盖组织公章),对应领取介绍信,领取后存根联(第一联)由学院留存,将介绍信第二三联整体连同《致2018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见附件2)发放到相应毕业生党员手中,学生签字确认后,确认好的名单由学院留存备查。

5.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毕业生党员进行党组织关系转移的教育和培训,针对一些容易被疏忽的环节重点提醒;确保党员信息准确,按时上报材料,并做好后续京外接收单位介绍信回执的收取、录入和存档工作。

联系人:刘冰    电话:5161

党员支持服务系统客服电话(技术问题咨询):4000192171

 

    附件1.2018届毕业生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xlsx

    附件2.致2018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doc

    附件3: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参考样表).doc

    附件4:组织关系转接系统注意事项及更新说明.docx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