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最顶级的学者同步思考,高速汲取最前沿的知识--在WTO上诉机构实习有感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18-09-22 浏览量:664 二维码

丁如,清华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杜克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LL.M.),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乔治城大学法学院在读法学博士(S.J.D.)。

她曾于2013年在世贸组织(WTO)的最高争端解决机构—上诉机构实习,并于2017年受邀参与WTO经济研究和数据司的一个研究项目。

下文是丁如2013年在WTO上诉机构秘书处实习的心得体会,望大家能够获得启发与鼓舞。

(注:文章写于2013年10月,首次发表于清华大学法学院网站)

The House of Trade

实习前,WTO之于我像是众神聚集的奥林匹斯山,我仰望、膜拜、好奇上面的一切人和故事;实习后,WTO在我心里成为了The House of Trade,里面有我的朋友,有我热爱的工作,有我喜欢吃的椰奶布丁和蓝莓蛋糕。

在WTO上诉机构秘书处实习的三个月,我几乎每一天都很亢奋,因为自己所研究的领域和课题,不再是独自一人坐在图书馆角落里的fantasy,而是这个世界很多国家和个人共同关注并争论的主题。一句话,我在这个世界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群。

在吕晓杰老师、张月姣法官、王振民院长的支持下,并通过Georgetown Law Center提供的良好机会,我有幸成为了在WTO上诉机构秘书处实习的学生,我因此满心感激。本篇总结将具体陈述我申请WTO实习的过程,以及在WTO实习的收获,其中有益的经验和走过的弯路,供大家参考。

Part I : 实习申请,一波三折

我经历了三次WTO实习申请,分别于2011年2月,2012年10月和2013年2月。之所以有三次,是因为前两次都失败了。对比失败和成功的经历,我得出以下几点经验:

其一,要非常非常认真地填写网络申请表格。WTO E-Recruitment(网址:https://erecruitment.wto.org/public/hrd-cl-vac-view.asp?jobinfo_uid_c=3475&vaclng=en)上要求申请人填写一份实习申请表格,包括你的教育、工作经历,大部分如同申请签证,是格式化的回答。但其中有一项Additional Information,要求填写“any other relevant information or qualifications concerning your application to WTO”,这一部分有一定自由发挥空间,所以要将你与WTO法有关的经历尽量具体的呈现在这里,包括你上过的相关课程和授课老师(除了WTO法,还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环境法等法律课程,以及相关的经济学课程比如微观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等),你的实习经历,你参加过的相关会议,以及其他一切能够体现你对这个领域有兴趣并有所了解的经历。

除了实体内容,格式上也要特别注意,因为表格中不能使用特殊格式或字体,所以你需要通过标注数字、段落使得内容更加的reader-friendly。一位WTO负责实习生遴选的秘书告诉我,他们会认真看一个申请人的表格内容,并且会根据其填写的认真程度衡量申请人是否值得信赖。所以,拼写错误、语法错误等,零容忍。

其二,提前准备好提交补充资料。如果你的基本信息吸引了recruiter的眼球,那么你将收到如下一封邮件:

Dear XX,

With reference to your application to do an internship at the WTO, in order for you to be considered for an internship in the Legal Affairs Division, we require additional information. Therefore, I would be grateful if you could send us by email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a) CV detailing your WTO experience;

(b) the transcript of your postgraduate studies (or partial transcript if you have not yet received your full transcript) ; and

(c) any paper (in English) that you may have written on WTO law.

上述三份文件,尤其是最后那篇文章,最好在收到这封邮件之前已准备妥当。原因很简单,你不是唯一一个收到这封邮件的人,所以比较快速的回复信息,会提高你被选中的可能,尤其在WTO急需实习生的时候。我第一次申请的失败,就在于当我收到这封邮件时,还没有准备好WTO法相关的文章,所以拖了两个月才回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其三,争取得到推荐。用了“争取”二字,因为推荐信并不是一个必需项,而是一个加分项。我在申请过程中得到了吕晓杰老师的很多指点和帮助,并且获得了Georgetown Law Center的 John H. Jackson教授的推荐信(他直接写给了上诉机构的Director)。读到这里,请不要恐慌,不要担心因为得不到推荐而不能成功申请。与我同期实习的有另外三名实习生,经过统计,我们中的两位(即50%)完全没有任何推荐,单纯通过网上申请获得的实习机会。另外一名实习生是因为曾经上过Director的课,并表现极为突出,在申请中必然存在优势。无论有没有推荐信和内部的“关系”,要成功申请,都需要一个前提,即下面的第四点。

其四,WTO法的知识和经历要足够有说服力。先从我自己说起,第一次申请时,我虽然上过几门WTO法相关的课程,但我的LLM还没有毕业,没有开始读国际贸易法方向的法学博士(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也没有在杜克法学院教课的经历。第二次申请时,我虽然开始读博士了,但没有比较拿得出手的WTO法论文出炉。直到第三次申请,我的论文被一份国际期刊接收,我参加了两次学术会议并做演讲,而且完成或在修几门贸易救济和经济学的课程。这些新的努力我都在提交的资料中写明,我想这些经历,增加了recruiter选择我的理由。

再介绍一下其他几位实习生的情况。其中一位是非洲友人,来自埃塞俄比亚,他毕业于西班牙巴塞罗那大学法学院的IELPO LLM 项目(IELPO项目与WTO关系甚密,其中不少老师都是WTO法律部门的律师,或是长期在WTO进行诉讼的律师),并将继续在意大利米兰某大学读法学博士。他就是那位震惊了我们Director的学生。他的优势在于他之前在埃塞俄比亚大学教授了两年国际贸易法,并且在IELPO项目中成绩优异。另一位是印度伙伴,他毕业于剑桥大学法学院的LLM项目,之前在印度某律所做过一年贸易救济方面的业务,他发表过两篇关于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的文章,并且给印度某报纸撰写国际经济法方面的评论。还有一位西班牙同学,了解较少,只知道他有过几年在律所做贸易救济业务的经历。

我个人的感受是,上诉机构愿意招收有律所工作经验(贸易法方面)的人,因为律师比学生能更快的适应工作,提供帮助。同时,上诉机构也招收有较强学术背景的人,大概是因为很多工作是学术性质的研究。但由于样本量有限,这样的结论值得继续推敲。

除了上述几点,还有一点外力因素,即就读学校与WTO的关系。我目前所在的Georgetown Law Center有比较强的WTO法传统,其强大之处在于我了解的国际贸易法律师中(主要是对WTO上诉机构秘书处的律师、法官,和我所认识的贸易法律师的统计),有一半以上的人和Georgetown Law Center有联系,或是学生、或是访问学者、或是代课老师。

Georgetown也和WTO有实习项目上的合作,即Georgetown Law收集学生的申请资料,直接递交到WTO的某一具体部门,比如Appellate Body Secretariat、Legal Affairs Division或Rules Division。我的第三次申请,即是通过这个项目。(第二次申请是通过WTO网站,获得了Legal Affairs Division的回复,但在我提交了补充资料之后的三个月,没有收到回复,所以便通过学校的项目重新提交了申请。)

没有数据显示,这个项目会多大程度地提高成功概率,但据我了解,近三年,每年都至少有一名Georgetown Law的学生在上诉机构秘书处或是其他法律部门实习。这种友好关系所带来的好处不仅体现于Georgetown一所学校。从国内情况来看,对外经贸大学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学生有在WTO实习的传统。去年,有两位对外经贸大学毕业的学生分别在WTO上诉机构秘书处和法律处实习(其中一位在Georgetown获得了LLM学位,另一位是国内博士毕业后在Harvard做访问学者)。

与我同期,有两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学生分别在入世司(Accession Division)和贸易政策司(Trade Policy Review)实习。这两个部门虽然不属于争端解决部门,但通过在这些部门的短期实习也可以对WTO的运行有更为全面和直观的了解,并且可以通过实习争取在WTO的工作机会。

Part II:实习感受

“When I stepped into our corridor this morning, seeing everything here, I felt like home.”实习的最后一天,上诉机构的各位律师请我吃告别午餐,我刚说第一句话,就瞬间变成了泪人。在上诉机构实习的三个月,最直接的收获来自于上诉机构的律师们。与这些贸易法领域的精英律师一起工作,是学习也是享受。工作方面,他们对实习生的指导非常细致和耐心。我们写的每一份报告,一般要经过两位律师的多次阅读和建议,这一过程中,我会对如何更好地分析一个案件或是一个法律焦点有更明晰的认识。

如果是与某一位律师配合做项目,则会有很多机会和他/她一起讨论,然后独立研究、写作,并进行多次修改,律师们的建议都非常具体。我真心感到,自己的想法和工作得到了平等的尊重,也得到了悉心地指导。工作时,大家都非常严谨认真,非工作时,我们就像一个大家庭,彼此之间相互关心和开玩笑,一起给同事过生日,每周五一起庆祝周末来临,时常分享世界各地带来的美食。总之,上诉机构的工作氛围很有爱,即便是压力大的时候,也常有温情。

最令人激动的,莫过于与上诉机构的法官们交流的经历。我很幸运地在第一周就见到了所有法官,并在实习的最后一周也与他们共同度过。上诉机构成员Peter Van den Bossche和即将结束实习的我们拥抱,他说“don’t be strangers in the future. Let me know how everything goes.”张月姣老师更是对我们中国学生们特别关心,她邀请我和其他中国员工一起吃饭,給予我们很多关于未来发展的建议。法官们都非常平易近人,而且各具魅力。在与他们的交流中,我得到前所未有的对一些法律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与这个领域最顶级的学者同步思考,并高速汲取最前沿的知识和思想,是我在上诉机构实习的最大收获。

除了在“高度机密”(上诉机构秘书处是WTO中唯一一个需要特殊门卡才能进入的区域,由此可见其机密程度之高)的上诉机构办公区活动,我还在WTO参加各种会议,比如“Aid for Trade”会议,关于国际投资多边协议的会议,关于可再生能源政策与WTO的讨论,以及各国代表参加的争端解决机构的例行会议。会议中听各国代表发言,我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南北对话中存在的利益冲突,感性认识到多哈谈判失败给WTO和各国带来的沮丧情绪,了解前总干事拉米对多哈谈失败的反思等等。对于一些前沿问题的讨论,比如多边国际投资协议,可再生能源补贴等,虽然都是问题比答案多,异议比共识多,难免让人产生对WTO未来的担忧,但对于开拓思路和了解信息是非常有益的。

我想最会让我难忘的,是在WTO所结识的朋友们。在这里认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前辈和朋友,有经济学家,有律师,有政策分析师,和他们一起探讨法律或政策问题,常让我有醍醐灌顶之感。而更重要的,是这些朋友和我一样对国际贸易规则、对国际事务充满热情和关切,让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而是和一群强大的小伙伴们一起在战斗。

Part III:结语-给未来的小伙伴

我记得第一次上WTO法的课程是大四,吕晓杰老师的课。课程结束时,她充满感情地和我们说,“中国很需要WTO法的人才,我期待你们中的一些人将来能在这个领域有所发展和贡献。”我在日内瓦期间,也常听商务部的律师、官员,以及律所的中国律师们说,中国需要真正属于自己的国际贸易法精英。不少人认为WTO在逐渐失去其影响力,这一点我们很难准确预测,但肯定的是国际贸易活动还会继续,而且将更加活跃。对于世界第一大贸易体的我国(参见:http://www.bloomberg.com/news/2013-02-09/china-passes-u-s-to-become-the-world-s-biggest-trading-nation.html ),需要很多能够熟练分析、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人才,无论是在WTO或是在其他平台。我周围有不少和我一样怀抱这一梦想的小伙伴们,我也真心期待着你的加入。

(来源 清华大学学生全球治理与国际组织发展协会)

(编辑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