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就业网时间:2017-05-31浏览量:366 二维码

各学院、各同学、各校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校园良好创业氛围,根据《教育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我校定于2015年6月至7月组织“‘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教育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教育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教务处、校友总会和校团委联合主办,成立大赛组委会,由学校党委文君副书记担任主任,大赛组委会执行办公室设在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地点为求真楼311室。

二、校内选拔赛时间

2015年6月-2015年7月

三、实施细则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1、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2、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3、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三)参赛项目要求

  1. 内容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2. 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 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 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赛事安排

(一)组织申报阶段(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

参赛团队按照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24时前提交申报表(见附件一),电子版发送“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至uibecy@126.com, 纸质版于6月30日16时前交到求真311室。

(二)校内评审阶段(7月1日—7月4日)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创业研究专家、相关行业企业负责人、创投机构负责人等组成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

(三)校内答辩阶段(7月5日)

根据书面评审结果,选拔优秀参赛项目进入答辩。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听取各项目答辩,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提问。

(四)择优报送市级比赛阶段(7月6日—8月)

校内决赛阶段选拔出的优秀作品将配备校内外创业导师,经导师修改提高后由大赛组委会报送至北京市,参加市级复赛。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参赛作品逐级报备,须经过校级选拔赛、北京市级复赛才可参加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时间定于10月中旬,在吉林大学举行。

五、奖项设置

校内选拔赛设校级奖项若干,推送至北京市的参赛作品获市级奖励,全国总决赛设国家级金奖30个、银奖70个、铜奖200个。

学校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各级奖项配套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审规则

(一)项目计划书评审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二)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七、质疑与处理

为确保本次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校内选拔赛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接受实名举报。

1.参赛团队须严格按上述条款参赛,对违规作品,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所获奖项。

2. 望各参赛队伍认真参与、规范比赛。未尽事宜可向大赛组委会执行办公室咨询。

3. 大赛组委会对本次校内选拔赛的相关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

大赛组委会邮箱:uibecy@126.com

联系人:李璐老师;联系电话:6449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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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